工伤认定办理程序

导语 为您提供工伤认定办理程序,内容详细易懂,希望能帮到您!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当时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24小时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快报,快报电话:3150456 3150532 3150531。

  2、用人单位应当自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家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1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3、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全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4、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属于劳动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劳动行政部门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人(或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附:流程图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